目前,不止一个地区发文表示招投标活动免收保证金。参与过投标活动的朋友都知道,在招投标活动中缴纳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但是不少朋友并不知道这两种形式有什么区别,今天,带大家来看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有什么区别吧!
招标公司:基本定义的不同
招标公司(1)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投标保证金依照项目标的金额、业主需求、项目类型设定。
招标公司(2)而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
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提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以帮助义务人能更好地履行合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
招标公司:区分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行业中基本是从提交主体、保证金期限、后果以及目的角度来区分它们:
招标公司1、提交主体
(1)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
(2)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招标公司2、保证金的期限
(1)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
(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后提交;
(3)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视中标单位、落标单位时间有不同规定。
(4)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59条均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