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州市2022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第二批) 己由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许【2022】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法人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叮咛店镇项目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程,水源为王快水库沙河灌区总干渠生态补水及灌溉分配用水,经过第十一干渠流入本次项目涉及渠道马刨泉、草场沟、草场沟北支,提水输水至现有机井,实现水源置换。
项目涉及渠道疏浚 19km,同时建设渠道配套闸涵 9 座,扬水点35 处。
2.3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工程计划总工期:58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备注:(1)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 ,按 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如有需要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需准备企业公章、法人章或法人手签)。CA 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咨询电话:a.现场办理。办理地址: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办理(办理时间:每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6:00);b.网上办理,详见此链接 www.hebca.com/ggzydz.html;c.咨询电话:4007073355。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 年10月20日00时00分至 2022 年10月26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9日 9 时 00 分。
5.2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无需到现场。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
联 系 人:张海强
电 话:0312-26861072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
联系人:纪亚丽
电话:1509738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