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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施工招标公告
2021-11-19来源:

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YJBZZX-G1004(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077024 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有设备拆除、本项目电梯设备的供货;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含调试电缆)、设备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井道整改等土建施工、验收、保险等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载产品类型及级别应为:(旧)曳引式客梯客梯 A 级或(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旧)曳引式货梯 C 级以上或(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申请人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载类型、施工类别及级别应为:(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含)以上或(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4)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5)申请人应拥有近五年(2016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6)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8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11 层 (详细地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招标人为某部,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的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名称:门诊部医用电梯更新

2.2 合同估算价:44.077024(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4 计划供货周期:60 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原有设备拆除、本项目电梯设备的供货;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含调试电缆)、设备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井道整改等土建施工、验收、保险等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人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载产品类型及级别应为:(旧)曳引式客梯客梯 A 级或(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旧)曳引式货梯 C 级以上或(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申请人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载类型、施工类别及级别应为:(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含)以上或(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4)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申请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5)申请人应拥有近五年(2016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

6)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8 年 1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11 层 (详细地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 号西金大厦 11 层(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标 人:某部

址:北京市海淀区

系 人:刘助理

话:010-66317574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 26 号大正创想广场 A 座 308

系 人:宋工

话:18846820982

电子邮件:146476019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标 人:某部 

址:/ 

系 人:刘助理 

话:010-66317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

系 人: 马工

话: 1884682098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