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标的具体组织形式主要有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两种。那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区别一、定义范围不同:
招标人: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一般都是项目的业主,也就是项目的所有人或项目法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
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区别二、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的民事责任应由招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总结区别如下所示:
1、招标人一般都是项目的业主,也就是项目的所有人或项目法人。
2、招标代理是受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人办理招标工作的中介机构。
3、也就是说招标代理是招标人招标工作的代理人,一般都是招标公司。招标公司是独立于政府机构的。
联系: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