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龄化问题的日趋严峻,养老问题自然备受关注,党中央倡导要完善相关制度、改进工作方案,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这充分体现了对于老年人群体的深切关注。
近日,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消息显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国办发〔2019〕5号,该《意见》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在2019年政府养老服务工作部署中,要在原来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解决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意见》总共六分为部分内容,其中第一部分第五项内容表示要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原文节选如下:
“(五)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财政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意见》表示,国务院建立由民政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中央和地方的工作衔接;将该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地要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意见》内容来源于:中央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