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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关新区B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0-01-10来源: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关新区B区工程已由望都县行政审批局以望审批招标核准【2019】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北关新区B区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北关新区B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 41424.16 平方米(约合 62.14亩)。总建筑面积 134504.47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03546.03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1958.44 平方米。主要建设 1-11#住宅楼(全部为回迁安置楼)、商业、配套公建、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等。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望都县北关村,西邻振兴街,东邻同兴街,北至铁柏路,南至昌明路。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6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后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结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两个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1.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请务必进行文件下载,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务必进行文件下载,否则将影响中标结果的发布,责任自负)。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2.投标人需在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九安招标” http://www.  jiuanjiaotu .com/ )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登录“九安招标”( http://www. jiuanjiaotu .com/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澄清等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进行咨询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0311-86906196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 年110日至2020 年116日,每日上午 830分至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4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25930分。地点:望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富强西路 136 号

联系人: 王鹏

电话: 0312-7826919

招标代理: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

联系人:裴世成

电话:0311-66565579/13303216901

受理质疑电话:010-6396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