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JCZC2019CS-035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综合办公楼维修改造项,详见技术要求。
2、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段
3、采购概算:402.511348万元
4、项目工期:6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装正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阅招标采购文件。信息注册、投标注意事项: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供应商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登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获取的8位投标登记号交纳磋商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可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右上角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2月 日至2019年12月 日;(每日00:00-23:59)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磋商地点: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介:甘肃政府采购网及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联系人:吴振德 电 话:18093519091
(二)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20楼
联系人:关龙飞 电 话:18993050185
电子邮箱:378954977@qq.com
(三)磋商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俞敏 电 话:0935-8325935
行业监管部门:甘肃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