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公安局委托,对玉溪市公安局视频编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视频编辑系统采购项目
2.2合同编号:XHYNYX-2019-17
2.3采购内容:1、硬件部分:①图形工作站1台;②显示器1台;3机械键盘1套;4鼠标1套。
2、软件部分:视频制作/编辑软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6交货地点:玉溪市公安局。
2.4预算金额:197040.00元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响应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响应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具有生产或销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资格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标产品要求: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必须满足本项目参数清单中标注“★”号的重要配置参数。
(3)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至2018年)财务报表(如2019年成立公司只需提供现金流量表即可);
(4)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告发布三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尚易家园西2号门B21-2栋)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2 响应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还需递交加盖公章的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址: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尚易家园西2号门B21-2栋)。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877-2691089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尚易佳园2号门B21-2栋
联系人:耿曼
电 话:1831431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