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
(招标编号:XHZX(FW)2021-004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2018、2019、2020 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近三年(20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成功案列;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9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09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 139-4 号 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 22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 139-4 号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XHZX(FW)2021-0044
项目概况
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139-4 号 11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 13: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XHZX(FW)2021-004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 长春机场新建西近、远距导航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
2.2 本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用地预审
(2)规划选址报告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和节地报告编制
(4)节地评价报告编制
2.3 最高投标限价:50 万元 。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2018、2019、2020 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近三年(20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成功案列;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 月 8 日-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30 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柳条路 139-4 号1101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3:30 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 139-4 号 1001 室)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3:30 分
九、开标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 139-4 号 2 楼会议室)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2633 号
联系人:杨静
联系方式:15304305719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秀莉
电话:0431-88901395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 139-4 号 1001 室
邮编:1300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与风控室、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与风控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开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2633 号
联 系 人:杨静 电 话:18143027356
电子邮件:5962367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朝阳区柳条路 139-4 号
联 系 人: 范秀莉
电 话: 0431-88901395
电子邮件: 8104559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