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广西普通环境无线电监测系统(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57号路桥花园B区96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1-003442-XHGC
项目名称:2021年广西普通环境无线电监测系统(二)
预算金额:A分标150万元;B分标60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A 分标:5G无线综合分析系统(2)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5G无线综合分析系统 | 3套 | 主要配置:便携式5G NR信号分析主机、手持定向天线、全向天线、5G NR频谱监测分析软件、控制终端及测试附件等。投标时必须详细列出系统配置、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B 分标:新建二类无线电监测移动站含车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二类无线电监测移动站 | 2套 | 主要配置:监测接收机、测向接收机、监测天线、测向天线、监测测向处理系统、电缆套件、不间断电源、设备安装附件、系统机柜、联网设备以及装载车辆等。投标时必须详细列出系统配置、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签订合同之日起21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B分标签订合同之日起21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一个或者多个分标的投标,并可兼投兼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57号路桥花园B区96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方式一: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购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邮购报名,将现场领购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782610334@qq.com邮箱,由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的符合性或完整性后,再将采购文件工本费以公对公的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以财务到账为准,即报名成功,我公司于当天邮寄出采购文件纸质版,邮费以到付形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还需注明拟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等信息;报名成功后还须将以上的报名资料(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我公司】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泰路支行
帐 号:66020012774530001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9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57号路桥花园B区96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也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出席),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A 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 B 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银行基本户转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年湖支行(北京) ,开户名称: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00204319200049382 );交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及“投标保证金”字样等信息,否则,信息不明确或有误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
联系方式:0771-2182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57号B区96号
联系方式:0771-5666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麻耘
电 话:0771-5666223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