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立法调研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ZX(FW)2021-0024)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1 年立法调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1 年立法调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1 年立法调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1 年立法调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9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09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21 年立法调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15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ZX(FW)2021-0024
2.项目名称:2021 年立法调研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 万元
5.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2021 年立法调研 1 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方式一: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购买。(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邮购文件,将现场领购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782610334@qq.com 邮箱,由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的符合性或完整性后,再将采购文件工本费以公对公的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以财务到账为准,即报名成功,我公司于当天邮寄出采购
文件纸质版,邮费以到付形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还需注明拟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分标号(如有)、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等信息;报名成功后还须将以上的报名资料(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我公司】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泰路支行
帐 号:6602001277453000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竞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也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竞标人的在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出席),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2.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银行基本户汇出,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年湖支行 北京) ,开户名称: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200204319200049382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交单独密封的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13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2182380
电子邮件:16604267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蓉茉大道 57 号路桥花园 B 区 96 号
联 系 人: 麻耘
电 话: 18775308433
电子邮件: 7826103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