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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招标公告
2021-07-30来源:

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YG01-F100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上级拨款 300 万元,招标人为某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近 3 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须具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8 月 0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招标公告

(2021-YG01-F100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驻京单位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

二、项目编号:2021-YG01-F1009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某院通勤班车服务采购,开通驻北京单位工作人员通勤班车共 17条路线,所需车辆(10 台 50 座大客车、7 台 20 座考斯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00 万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近 3 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须具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0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什坊路 6 号京都信苑饭店 30 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3.近 3 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8.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010-55479764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卫淑娟

电 话:15535696538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大正创想广场 A 座 3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人:某学院 

址:

人:王助理 

话:010-554797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

人: 侯工

话: 15535696538

电子邮件: 30533884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