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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摄像设备招标公告
2021-04-27来源:
高速摄像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YJGFGC-W1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速摄像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8 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采购内容是 1)高速摄像机一台;2)摄像镜头 3 只;3)笔记本电脑一台;4)三脚架(含云台)一个;5)可供野外使用的远程触发线 1 根、短程测试触发线 1 根,手动触发器 2 个。最高投标限价为 9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速摄像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速摄像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5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19 日 14 时 4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19 日 14 时 4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高速摄像设备招标公告(2021-YJGFGC-W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速摄像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1-YJGFGC-W10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是 1)高速摄像机一台;2)摄像镜头 3 只;3)笔记本电脑一台;4)三脚架(含云台)一个;5)可供野外使用的远程触发线 1 根、短程测试触发线 1 根,手动触发器 2 个。最高投标限价为 98 万元,详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7 日(09:0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可自行说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40 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北京市。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1 年 5 月 19 日 14 时 4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 weain.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招标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侯工、刘助理电 话:15600117102、010-669340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010-669340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侯工
电 话: 15600117102
电子邮件: 9704928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