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ZX-FW-2019-010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派押运员、驾驶员具有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4、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内容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贪污贿赂案由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楼
七、其他
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工业大学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处置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2019-NMGD-WTS-004
采购文件编号:XHZX-FW-2019-01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
材料
1 危险化学品处置 1 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3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拟派押运员、驾驶员具有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且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4、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内容截图(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贪污贿赂案由内容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时选择首页“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供应商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9 年 6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 3:00— 5:00 时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
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注:(1)以上资质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副本),同时提供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
章,彩喷件无效,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供者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
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
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 年 06 月 24 日 下午 15: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 年 06 月 24 日 下午 15: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武永峰 景洋
联系电话:0471-3463567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青年湖支行
账 号: 0200204319200049382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 49 号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0471-3825180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诚安律师事务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工业大学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 49 号
联 系 人:李志军
电 话:0471-3825180
电子邮件:2513696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武永峰 景洋
电 话: 0471-3463567
电子邮件: 3130083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