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李迪科技史文集出版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师范大学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内蒙古师范大学李迪科技史文集出版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李迪科技史文集出版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XHZX-FW-2020-034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 材料 |
1 | 内蒙古师范大学李迪科技史文集出版项目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1100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需满足以上资格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的供应商可以从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注:(1)以上资质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副本),同时提供三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司公章,彩喷件无效,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供者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发布媒体: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6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
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26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正大厦11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武永峰 逯玉龙
联系电话:0471-3463567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青年湖支行
账 号:0200204319200049382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2543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