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地面监视雷达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JKGF-107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小型地面监视雷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0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小型地面监视雷达,最高投标限价为 6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小型地面监视雷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小型地面监视雷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非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服务必须是其主营或相近经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为准)。
(六)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0 年 10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4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4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小型地面监视雷达公开招标公告
(2020-JKGF-107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小型地面监视雷达
二、项目编号:2020-JKGF-107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小型地面监视雷达,最高投标限价为 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非中外合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服务必须是其主营或相近经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六)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军队采购网”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9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09:30—11:30,14: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北京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
3. 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可自行说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供应商列入黑名单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4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4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辛工 刘助理
联系方式:15611389018 010-669340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刘助理
电 话:010-66934044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侯菲
电 话: 18911981597
电子邮件: 13346476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