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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兴隆镇北程小学新建厕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31来源:

泾阳县兴隆镇北程小学新建厕所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阳县兴隆镇北程小学新建厕所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6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12  15: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ZX-GC-2020-0172

2、项目名称:泾阳县兴隆镇北程小学新建厕所项目

3、预算金额:390000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泾阳县兴隆镇北程小学新建厕所项目,1项, 采购预算:390000元, 项目概况:新建厕所,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新建学校设施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15 00:00:00 2020-09-1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其他在建项目,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障金;

(4)供应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注册;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在国家取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政许可之后成立的,提供基本存款账号编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1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近1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31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605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请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08-12  15:00:00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60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泾阳县兴隆镇中心校

地址:泾阳县兴隆镇

联系人:泾阳县兴隆镇中心校经办

电话:132795589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话:15529048281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605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